鄭州腳手架租賃后在使用中應該要注意哪些細節?
發布日期:2020-08-18 09:23:55 瀏覽人數:已有0 瀏覽
腳手架是電力建設施工現場上,應用最為廣泛、使用最為頻繁的一種臨時設施。移動腳手架又叫門式腳手架,快裝腳手架等。那么腳手架在使用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嗎?下面,鄭州鋼管扣件租賃公司的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。
一、腳手架的一般規定
(1)腳手架應由持有特種作業證的工人,按批準后的施工方案和措施搭設;經施工和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后,掛上標牌,方可使用。
(2)腳手架的兩端。轉角處每隔6-7根立桿處應設置支桿和剪刀撐;支桿和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得大于60°。
(3)腳手架高度在7m以上及無法設置支桿時,豎向每隔4m,橫向每隔7m必須與建、構筑物牢固連接;腳手架的外端與頂部應與建、構物多加幾處牢固的連接點。
(4)腳手架的外側、斜道兩側、平臺的周邊應設置1.05m高的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或設置立安全網;腳手架必須設置可供作業人員上下的垂直爬梯和斜道,斜道上應有防滑條。料口、平臺、通道上部應設天棚。
(5)腳手架嚴禁鋼木、鋼竹混搭;長期未用的腳手架,解凍期的腳手架,在恢復使用前,必須經檢查、鑒定合格后,方可重新使用。
(6)腳手架上架設的照明線必須有絕緣子或其他絕緣支撐;高度在20 m以上的,且不在避雷保護范圍內的腳手架必須設立單獨的避雷針,避雷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。
(7)腳手板的鋪設應滿足:滿鋪、平穩、牢固、無探頭板;對頭搭接處應設雙排橫桿;拐角(彎)處應交錯搭接;搭接的長度應大于2Ocm,與建、構筑物的立表面距離應小于20cm;腳手板鋪設后應采取加固措施,防止翹動或移位。
二、移動式腳手架的搭設要求
(1) 移動式腳手架立桿離墻面凈距離宜大于150mm;大于150mm時,應采取內挑架板或其他離口防護的安全措施。
(2)移動式腳手架內外兩側均應設置交叉支撐,并與腳手架立桿上的鎖。
(3)在腳手架的操作層上應連續滿鋪與腳手架配套的掛扣式腳手板,并扣緊擋板,防止腳手板脫落和松動。
(4)腳手架必須采用連墻件與建筑物做到可靠連接。
(5)在腳手架的轉角處(一字型、槽型)腳手架的丙端應增設連墻件,其豎向間距不應大于4米。
(6)當洞口寬度為一個跨距時,應在腳手架洞口上方的內外側設置水平加固桿,在洞口兩上角加斜撐桿。
三、移動式腳手架的一般規定
(1)移動式腳手架在使用前必須與建、構筑物牢固的連接或將腳手架自身牢固的穩定;應將下部的滾動部分牢固的固定。
(2)腳手架在移動前,應將架上的物品(材料、物料、工器具等)和垃圾清除干凈;并有可靠的防止腳手架傾倒的措施。
(3)使用移動腳手架的場地、四角必須平整,三層以上要系安全帶。
(4)拆除腳手架前,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、工具和雜物。
(5)拆除腳手架時,應設置警戒區標志,并由專職人員負責警戒。
(6)腳手架拆除應從一端走向另一端、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。
(7)對腳手架應設專人進行經常檢查和維修工作。對高層腳手架應定期作立桿基礎沉降檢查,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